六七十年代,生产队中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如何计工分?怎么分粮?

作者:访客 时间:2023-12-17 阅读数:186人阅读
来自网友:东老板83986861的回答

, 六七十年代在毛主席 *** 的英明领导下,劳动人民靠集体、工人靠国家、人人有饭吃有衣穿有书读;生产队所产主杂粮百分之五十按人口听基本口粮、百分之五十按工分叫按劳分配,全劳力一天计十分工女人半劳力五分工一天小孩三分工三至十分八等级评工分技术力气相结合各家长加队委共商评级、小孩看鸡鸭看牛翻茹藤检绿豆棉花呆茶叶等活由妇女队长负责安排、猪粪牛粪羊粪人粪按甲乙丙丁四级评工分、半劳力以上都早中晚出工一担粪,放工割一担草回家、所产粮食都按国家粮价计价、算成钱计算每分工合多少钱,家庭总工分合多少钱买粮盈亏多少、年底对现、没钱不给粮所以困难户年猪会抵债的有、工分多的户一帮一结领现钱,、因为有投资户四属户的现金、万一现金不够生产队会宰一二头菜牛卖了再分钱、我队从不拖欠。


来自网友:清香益远5的回答

我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六七十年代怎么分粮,简单回答一下。

一、六七年代是三级核算,队为基础。生产队分粮是人七劳三,就是人占口粮的70%,工分抢粮占30%,生产队分粮时,先安人口分粮,后安工分抢粮。

二、当年有句俗话:“人七劳三加照顾,早晚吃上平均数”。生产队对家中没有劳动力的病人、残疾人、困难户、军、烈属等家庭,集体都要照顾,吃上全队平均口粮,不交缺粮款。家中有在外工作的家庭要交缺粮款,基本一个月的工资左右就够了。

这就是当年农村生产队口粮分配情况。


来自网友:高纪元的回答

我小时候家住县城,十四岁时家搬回老家农村,高中时适逢文化大革命返乡接受再教育。在生产队干了两年活,当教师时也没离农村,对生产队情况很熟。生产队一直是按劳动记工分,没有参加劳动的不记工分。五保户很少,我们生产队才一户,一家才两口人。那时人很诚实,能干劳活的都去生产队劳动,六十多岁去生产队劳动的人也不少。

生产队的社员出勤和每天挣工分情况表挂在墙上,一目了然,不对的随时可改正,那时人工作认真,很少有不对的时候。

生产队的粮食是这样分配的,我们那是按八二开,即八成为口粮,人人有份。二成按挣工分多少分之,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上述这一粮食分配原则是在生产队交够征购粮,畄够马料,种子粮情况下才能进行的,这些情况都是在生产大队检察参与下进行的,生产队的分配情况没有私病。五保户口粮款由生产队负责。坐等生产队把口粮送到家。那时好生产队分粮人均达六百余斤,五百,四百的居多,最少的是三百六十斤,故当时流传说够不够三百六。人总是向前看,大家心里还是想把生产队搞好,赶上人家分粮多分钱多的好生产队。

农安县高纪元

2021年12日19日


来自网友:龙龙6576的回答

六,七十年代,生产队中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如何计工分?怎么分粮?生产队时没有主要劳动力,是没有工分的,但是这样的农户,生产队都要特殊照顾,家中的女人或孩子,给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活,挣点工分,如看地,放猪等活,特别困难户,民政有救济,大队小队也适当照顾,口粮再挣不夠工分,也会如数发放,不会扣留这些困难户的口粮,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欠生产队的钱也只是挂帐而已,咋说也是社会主义,优越的社会制度,不能饿死人,穷富一视同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哈哈,这都是老话啦!


来自网友:农村董老的回答

那时代强调的是农民当家作主,共同富裕,人人平等。在这个思想指导下,生产队的穷困户,人多劳少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都要照顾好,生产队在操作方面,早就对这个群体作好了安排,人多劳少户,尽量挖掘他家劳动力,小孩安排放牛,一头牛每天记三分,子母牛每天记四到五工分,残疾人安排打草鞋及力所能及的事,总之让这部分人要挣到工分,到年终粮食分配尽量做到不钱,这是其一。其二大政方针,倾向于照顾好困难户,要使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粮食分配按人六七四进行分配,这就既激励了劳强户又照顾了人多劳少户,做到家家户户都过得去,这就显示了社会主义公平公正的优越性!


来自网友:凡苗1的回答

这没什么好讨论的,没劳力无儿无女的叫“五保户”。这五保户不必由生产队管,他们是由村里(大队)管,一直管到柴、米、油、盐。这制度一直到现在都这样。只要社会主义,就没有不考虑的。至于一家子有子女人口多,无主劳力者,在那时可能称之为贫困户,也有一定的照顾吧?对这一点我就不太清楚了,按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生活可能要比其他家庭稍差一点吧!!!


来自网友:每每无言的回答

生产队时期,年老体弱不能参加劳动的,没有工分,但其它分配和社员一样,有粮有柴草,逢年过节有鱼有肉,花费开支由儿女承担。无儿女的老人属于五保户,一切生活费用全部由生产队负担。如有的老人还可以参加劳动,生产队就照顾他们在田边场头干一些轻松的农活,工分相应低一些。


来自网友:严德荣的回答

六七十年代,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走社会主义集体化、共同富裕道路,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时代。那时所谓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民,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无儿无女、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二是家中劳力体弱多病或有各种残疾,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的社员。

对这两种类别的困难家庭,生产队一般都会采取不同方式,给他们予以特殊困难照顾。

一是对无儿无女、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实行国家规定:“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的“五保”政策供养。他们日常吃住穿生活、生病就医,直到临终丧葬,全部都是由生产队全体社员集体负担。平时还发给他们一点剃头洗澡零花钱,因此,他们生活不需要掏一分钱。每逢生产队杀猪起鱼,都要给“五保户”送上同其他社员一样,同等数量的鸡鸭鱼肉。“五保户”遇到生病,生产队还派专人上门服侍老人。使他们无任何“后顾之忧”,安度晚年的幸福生活!

二是对少数家中主要劳力体弱多病或有各种残疾、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农户。生产队为了照顾这些家庭能有饭吃,能够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平时在生产劳动中,因人而异,安排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手头轻松活。如看看麻雀、撵撵鸡,翻晒粮食、选选种子、拾拾稻麦穗等等,一些“不挑不夯”的轻微农活。他们每天能够挣到六七分工,一年一个人大概也能挣到二百多个工日(十分工为一个工日)。通过生产队集体安排照顾,到年终这些困难户基本口粮是完全能够挣回来的。

年终困难的家庭,生产队还为他们向国家申请救济款、棉衣棉被等钱物。让他们也能吃饱穿暖,确保不冻坏一个人,不饿死一个人,不忘记每一个困难家庭。

以上是根据我个人的记忆,六七十年代,生产队中对没有劳力或特殊困难家庭,如何计工分、分配和生活的实际情况。

从上述问题中我们可见,那个年代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集体化的优越性。户与户之间,穷富差距不大。人与人之间,团结一心、同甘共苦、互帮互助、相互关心、济困助弱。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走集体化共同富裕道路、发扬团结奋斗的精神却令人难忘!

当今,国家经过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建设有了跨越式的飞跃发展。如今的“五保户”都已全部进入了敬老院集中供养。残疾人、特困户和低收入群体,都已经分别由国家兜底按月发放救助金,生活基本无忧。但对六七十年代,农民为国家分忧、作出无私奉献精神和过往历史,老农民们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也是应该值得当今人们继承和发扬的!

因本人尚未完全“阳康”,大脑思维迟钝,有些方面可能会出现用词不当等问题,敬请谅解!

(原创)


来自网友:老曹覌天下的回答

那时是集体生产队时代,农民工分制,按工分分粮,

那时生产队有个分粮标准,工分分粮的占比为百分之七十,还有个平均分粮占百分之三十,没劳力的家庭,和孤寡老人,定为五保户,

他们的分粮不能低于全队人均分粮,油,等的平均线,如果队里的五保户少分不了剩余的百之三十,那把剩余的分给按照低于平均线的群众。

这些不白分,又按工分制的标准计算出这些粮的价值,交钱,这钱叫超资款。

五保户每年分到的粮油由近亲,或队長指定的人送去,如果有其`它困难也由队上负责安排。


来自网友:自然点好吧的回答

问题幼稚,网友回答精彩!点赞网友回答,亲身经历过真实不虚。一句话: *** 好毛主席好社会主义好!